公司重要管理规章及运作情形
- 公司章程
- 内部重大讯息及防范内线交易处理程序
- 集团公司特定公司及关系人作业办法
- 背书保证作业程序
- 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
- 道德行为准则
- 优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
- 股东会议事规则
-
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
- 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处理程序
- 永续发展实务守则
- 公司治理实务守则
- 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
- 诚信经营守则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
- 公司诚信经营守则
- 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
- 董事会议事规范
- 董事会选举办法
- 风险管理政策
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订有『内部重大讯息及防范内线事务处理程序』、「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」等规范,定期向内部人倡导且落实执行,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,并不定期检讨办法以符合现行法令与实务管理需要。
112年度针对落实宣导「内部人禁止内线交易」之具体执行情形:
(一) 本公司订定有「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」,每年至少一次对现任董事、经理人及受僱人注意相关法令及主管机关之规定内容,对受僱人每年予以教育宣导。
(二) 本公司于每月底针对董事及内部人进行持股申报作业通知时,同时会在电子邮件中进行法规宣导,加强内部人法遵意识。另对新任董事及经理人则于上任后
即时内安排教育宣导,对新任受僱人则由人事单位于职前训练时予以教育宣导。
(三) 本年度重点包括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30日,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15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等。
通知日期 | 董事会招开日期 | 封闭期间 | 备注 |
112.01.03 | 112.03.08 | 112.02.05 ~ 112.03.08 |
|
112.03.17 | 112.04.21 | 112.04.06 ~ 112.04.21 |
|
112.06.27 | 112.07.26 | 112.07.11 ~ 112.07.26 |
|
112.09.27 | 112.11.03 | 112.10.18 ~ 112.11.03 |
|
(四) 本公司针对落实禁止内线交易持续进行之宣导具体情形:
对象 |
执行情形 |
频率 |
成效 |
董事会成员 |
112/06/08、112/06/14及112/07/07以电子方式(e-mail)倡导短线交易归入权相关事项、转知及布达证交所函令-内部人持股变动申报违反证交法之常见态样等。 |
每年 |
3次 |
董事及全体内部人 |
每月以电子邮件通知内部人申报股权异动情形。 |
每月 |
12次 |
全体员工 |
112年度已于12月18日对现任经理人及受雇人计121人次进行 1小时教育倡导,课程内容包括:重大讯息之保密作业,以及内线交易形成原因、认定过程及交易实例说明,内部重大信息范围、保密作业、公开作业与违规处理,课程结束后并进行测验,及将简报档案于厂内公告提供同仁参考。 | 年度 |
1次 |
本公司指定总管理处为专责单位隶属于董事会,负责推动本集团诚信经营、反贪腐、反贿赂及法令遵循等公司治理事宜,并于每年向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其执行情形,最近已于113年01月26日向董事会报告。本公司「诚信经营政策暨守则」系由总管理处订定,且本政策暨守则之订定、修正或废止应经董事会同意。
本公司董事会系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,监督公司防止不诚信行为,以确保诚信经营政策之落实。
112年诚信经营执行状况如下表:
说明:
1.依据本公司「诚信经营守则」第七条之分类,进行112年执行结果报告。
期间 |
营运据点
(Site) |
案件类型
(注) |
接获案件数 |
成案数 |
处置说明 |
112/01/01
|
112/12/31 |
TW |
NA |
0 |
0 |
不适用 |
KS |
NA |
0 |
0 |
不适用 |
|
SN |
NA |
0 |
0 |
不适用 |
|
SH |
NA |
0 |
0 |
不适用 |
|
SABER |
NA |
0 |
0 |
不适用 |
注:本公司「诚信经营守则」第七条之分类,将案件类型分类如下:
(一) 行贿及收贿。
(二) 提供非法政治献金。
(三) 不当慈善捐赠或赞助。
(四)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礼物、款待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(五) 侵害营业秘密、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。
(六) 从事不公平竞争之行为。
(七) 产品及服务于研发、采购、制造、提供或销售时直接或间接损害消费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之权益、健康与安全。
2. 教育训练与法令倡导
总管理处(法务)推动全体同仁之倡导教育,112年12月18日以「落实诚信价值、企业永续发展」为主题,汇整诚信经营守则及内部重大信息处理重要 规范,透过影片与案例研讨,倡导同仁于执行业务时应注意之事项并进行年度测验 每年对全体同仁实施在线测验,测验范围涵盖诚信经营守则、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等。